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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全省律师培训工作顺利完成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6年07月07日作者:lx
2006-7-7
        2003年春季全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于2003年2月17日开始,历时六周,3月29日结束。
        今年是省律协职能增强后首次组织的培训工作,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省律协在明确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的前提下,坚持深入实际、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,精心准备,努力工作,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。首先,征求了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今年培训工作的意见;其次,积极与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联系,共同确定了培训事宜;第三,充分体现行业管理特色,改进了培训的部分做法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对培训的时间、费用、教学环境和结业凭证方面作了改进。时间上从原来的七天缩短为五天,费用上从原来的300元减为200元(不包含资料费),上课地点改为宽敞明亮的大教室,结业凭证改为可以连续使用五年的《培训手册》。二是扩大了免培和自主选择培训的律师范围,例如年满60岁的男律师和年满55岁的女律师免培;为鼓励律师发表论文,积极参加业务理论研讨会和全国性培训,我们规定凡有论文和全国性培训证明的都可折抵培训学时,体现了行业管理的特色。培训期间,省司法厅副厅长、律协常务副会长曹诗权、省律协秘书长刘建国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莫洪宪、孙德元分别在开学典礼上讲话。每期第一堂课就是由曹厅长主讲的律师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教育。曹厅长根据全国、全省政法会议以及全国、全省司法行政会议精神,进一步阐明了律师职业道德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意义,强调我省律师要树立“九种意识”,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我省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刘建国秘书
 
长向参训律师介绍了培训班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具体的纪律要求。省律协还派专人与武大老师共同管理,负责解决参训律师在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问题。为了充分了解广大律师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省律协在培训班上放置了《征求意见簿》,公布了联系电话。这一做法得到了律师们的欢迎和支持,不少律师留言,既肯定了成绩,也提出了建议和希望,为省律协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可贵的参考意见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3年5月27日